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拓展群众体育的广度和深度,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刻认识把握新时代群众体育工作所面临的新工作任务的同时,北京市体育基金会携手北京市台球协会,通过组织比赛,逐步建立北京市斯诺克爱好者的积分体系,将北京市斯诺克运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在北京市民尤其是大学生中储备斯诺克人才、普及斯诺克运动。拟定于年11月-12月组织举办“北京体育公益活动社区行暨北京市斯诺克排名赛(第二站)”活动,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年11月30日至12月29日(五个比赛周)
二、比赛地点:北京Y.CPOWER台球俱乐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指导单位:中国台球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基金会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市台球协会
协办单位:天荣富雅(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Y.CPOWER台球俱乐部
北京三颗星台球俱乐部
北京AIM台球俱乐部
北京木水台球俱乐部
北京传媒大学台球俱乐部
四、活动主题:和谐社区健康同行
五、器材及物品合作
合作球杆:段氏球杆、瓦窑头球杆、YCPOWER球杆、凯牌球杆
合作皮头:DaveProRevolution(戴夫)皮头(陕西舒碱君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全球独家代理)
合作饮用水:舒碱苏打水(陕西舒碱君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特约赞助:澳享(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六、媒体合作
北京电视台
CCTV微视
中国体育
爱奇艺体育
撞球帮
台球不闹腾
七、视频合作:北京创宏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八、比赛项目:斯诺克个人赛
九、参赛资格:北京市台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十、报名办法:
1.参赛报名费用:元/人
2.符合以下条件的参赛免报名费:14周岁以下或在校学生(应持学生证)或女士
3.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参赛登记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为积分排名赛,分为业余组、职业组两组进行,业余组前八名可进入职业组继续参赛,年首站排名赛前八名参加职业组比赛,比赛全程采用单败淘汰制;
2.业余组比赛采用5局3胜制,如双方打成2比2平局,决胜局将以“重置黑球”决胜,半决赛/决赛取消决胜局“重置黑球”决胜,采用7局4胜制;
3.职业组比赛采用5局3胜制,半决赛/决赛采用7局4胜制;
4.比赛采用中国台球协会版规则;
5.比赛安排:
第一阶段:进行业余组比赛。分别在四个赛场(北京三颗星台球俱乐部,北京AIM台球俱乐部,北京木水台球俱乐部,北京传媒大学台球俱乐部),每个赛场选拔2名选手共8名选手进入业余组前16名;
11月30日至12月1日:北京AIM斯诺克俱乐部分赛场
12月7日至8日:北京三颗星台球俱乐部分赛场
12月14日至15日:北京木水台球俱乐部分赛场
北京市房山区街道城关东大街1号;联系人:高素英;联系
大学生专属分赛场:北京传媒大学台球俱乐部;联系人:翟子谦;联系
第二阶段:进行业余组与专业组混合比赛。前8名选手与分赛场8名选手共同决出业余组冠军;
12月21日至22日:北京Y.CPOWER台球俱乐部
第三阶段:进行职业组比赛。
12月28日至29日:北京Y.CPOWER台球俱乐部
注:业余组参赛选手有四次报名机会,详情郭君:
6.积分办法:
冠军分;
亚军分;
4强分;
8强分;
16强分;
17-24名分
25-32名分
32强以后分。
7.奖励:
职业组:
冠军:获奖杯一座、证书、奖金0元人民币;
亚军:获奖杯一座、证书、奖金元人民币;
季军:获奖杯一座、获证书、奖金0元;
殿军:获证书、奖金0元;
5-8名:奖金元;
9-16名:奖金元;
单杆最高分:证书、奖金0元人民币。
业余组
冠军:获奖杯一座、证书、奖金元人民币;
亚军:获奖杯一座、证书、奖金0元人民币;
季军:获奖杯一座、获证书、奖金0元;
殿军:获证书、奖金元;
5-8名:奖金元;
9-16名:奖金元;
单杆最高分:证书、奖金元人民币。
说明:
比赛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所有获奖选手由办赛单位按照国家税收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税金;
职业组冠军、亚军获得CBSA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单站外卡资格;
如遇冠军、亚军拥有中巡赛前排名则外卡资格根据北京市排名赛成绩顺延)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1.仲裁委员会
主任:关彦荣
委员:郭斐、赖丛兵、郭君、吕苏;
2.裁判长、裁判员:由北京市台球协会指定。
十三、参赛要求
1.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活动、比赛和起居时间;
2.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3.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4.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严禁吸烟、饮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
6.选手参赛时必须着装整洁,深色西裤、黑色皮鞋、上身可着衬衫、马甲、领结或衬衫、有领T恤衫参加比赛;
7.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8.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组委会有权指定选手胸前广告,佩带非组委会指定的商业标识需经北京市台球协会认可;
9.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10.参赛运动员要严格遵守赛场要求,比赛期间不得以比赛为由私自外出或从事与赛事无关的事情,如因此事发生意外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11.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2.未尽事宜,赛事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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