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爱好者:
为促进海宁市台球运动的发展,加强台球裁判队伍的建设,培养台球裁判员后备力量,适应海宁市台球行业及台球项目快速发展,以及弥补裁判员不足的现状;根据中国台球协会《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经海宁市台球协会研究决定,举办“年海宁市第1期台球裁判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海宁市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纽斯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培训等级:三级
四、培训时间:年6月7日
五、培训地点、联系方式:
培训地点:中国台球协会海宁培训基地(海宁市文宗南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朱丁蕴
六、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台球运动、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台球裁判员工作并能积极参与台球运动相关工作;
(二)思想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较高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台球技术基础;
(三)符合以上条件的年满18周岁的台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培训内容:
台球规则(斯诺克、美式台球、中式台球)、裁判法(实操)、竞赛组织与编排等。
八、审批办法及流程: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考核结束后填写《中国台球协会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考评小组对学员的理论考试、实践考试进行评定后汇总《年海宁市台球协会第1期裁判员培训汇总表》,考核小组组长签字报与浙江省台球运动协会审定;
(二)海宁市台球协会将汇总表、裁判员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与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1张汇总报与中国台球协会;
(三)中国台球协会将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及考核成绩进行核准,核准无误,符合条件的学员将由中国台球协会授予相应级别的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九、培训讲师:
张怡(由中国台球协会审定)
十、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元/人(含资料费、器材费等);
(二)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三)为避免培训期间人身财产免受损失,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险;培训期间任何人身财产安全自行承担。
十一、报名
(一)截止时间:年6月6日
(二)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三)缴费方式:
1、 2、报名已经完成,所缴纳费用概不退还。
十二、报到:
(一)全体学员于年6月6日17:00前报到;
(二)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彩色证件照3张。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宁市台球协会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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