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州台球运动协会、有关单位及爱好者:
为促进东莞市台球运动的发展,加强台球裁判队伍的建设,培养台球裁判员后备力量,适应东莞市台球行业及台球项目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台球协会《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经东莞台球协会研究决定,举办“年东莞市第一期台球裁判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东莞台球协会
(中国台球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方可举办裁判员培训班)
二、承办单位
东英桌球俱乐部
三、培训等级:
三级
四、培训时间:
年3月14日-17日
五、培训地点、联系方式:
培训地点:东英桌球俱乐部(东莞东城花园新村黎屋围路70号)
联系方式:金帝
电话(20)
六、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台球运动、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台球裁判员工作并能积极参与台球运动相关工作;
(二)思想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较高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台球技术基础;
(三)参加二级裁判员培训的需获得国家三级裁判员资格满一年,并至少三次在基层台球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
(四)参加一级裁判员培训的获得国家二级裁判员资格满两年,并至少两次在省级以上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或在地、市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年满18周岁的台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七、培训内容:
台球规则(斯诺克、美式台球、中式台球)、裁判法(实操)、竞赛组织与编排等。
八、审批办法及流程: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考核结束后填写《中国台球协会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考评小组对学员的理论考试、实践考试进行评定后汇总《XX裁判员培训汇总表》,考核小组组长签字报与XX省台球协会审定;
(二)东莞台球协会将汇总表、裁判员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与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1张汇总报与中国台球协会;
(三)中国台球协会将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台球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及考核成绩进行核准,核准无误,符合条件的学员将由中国台球协会授予相应级别的裁判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九、培训讲师:
盛捷(由中国台球协会审定)
十、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元/人(含资料费、器材费等);
(二)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三)为避免培训期间人身财产免受损失,建议购买个人人身意外险;培训期间任何人身财产安全自行承担。
十一、报名
(一)截止时间:年3月11日
(二)联系方式:见第五条
(三)缴费方式: